根据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及行政事业单位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通知(黔管发〔2022〕6号),为深入贯彻国家新一轮组合式减税降贵和减租降息、普惠金融等纾困正常,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廖琪
副组长:刘祖泽
成员:吴学英 王迪 谢玉伦 张丁方 万全红
二、实施主体:
租赁本学校国有资产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减免对象:
我校食堂租赁给贵州远胜腾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林泉校区租赁给贵州思瑞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文件针对这两家企业进行租金减免。
四、减免标准:按相关规定减免3个月房租
五、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包括承租方申请书、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等。
2.审核批准:出租方提交申请到相关负责人处,由相关负责人提起议题,大会审批决定减免金额。
3.办理减免手续:审批通过后,出租方及时电话通知申请减免的承租方本年租金缴纳时减掉减免部分上交。